第八百三十六章 第一起公园凶杀案(1/2)

作品:《我们的1649

郑吉案在第一时间内,便成了《汉唐时报》和《福建时报》上的头版头条,甚至都把从前线传回的消息放到了第二版。

事实上,两家报纸的头版头条,都没有评论案件本身,都是记者对他的父母还有自愿到这里来为郑吉请愿的普通老百姓的访问。

法院没有宣判之前,两家报纸可不敢再正面评论案件,《福建时报》先前的报道刚刚被指控违背了《新闻法》,正在等待处罚。

这是有过教训的!

上一次他们在报道一件凶杀案时,就把巡警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当成犯罪分子报道了,而且在揭出那名犯罪分子的私生活时,过于倾向此人的阴暗面了,结果在舆论上行成了一面倒的作用,从而使巡警部产生了巨大的舆论压力。

大家纷纷质疑巡警部的审讯能力,连董事会的董事都打电话要了解案情进展了。

秦曦关部长火了,不管谁问,一律是无可奉告!

他怒气冲天地对着某个董事说:“要么就别让我干了,要么就别打听进程,更别想干扰我们审讯!事情哪里有你们说的那样简单,曾经在现场,身上有死者的血迹,就是犯罪分子了,你当侦破工作是玩呢?!”

秦曦关部长又打电话给杨友行秘书长,对他们相关报道提出了抗议!

杨友行秘书长当时无辜地说:“我的记者是不是写的事实吧,是不是都是有各项人证物证吧------我可没有乱写啊!”

那个犯罪嫌疑人叫嵩山坳,也确实是出生在嵩山的山坳里,他在少林寺与一个武僧没日没夜地学了武功,又学着认了点字。

他后来投奔了鞑虏,在台州城当了一名巡检,当他得到密报说有人在台州海域有走私商货,结果果然抓到了几名有汉唐集团身份证的商人!

他扣留了货物,还敲诈了人家,而且在此之前,他还有过很多类似行为,甚至在台州百姓中调查他时,还有几勒索行为是起可以明确的,而且数额较大。

事实上,就是他引发了汉唐集团在明大陆的行动!

他是第一批被汉唐法院按照《大清律》审判的鞑虏及其随从者。

最后按照《大清律》的“刑事诈伪”和“刑事受赃”的要求判处了他入监两年------他心服口服,当时还偷着乐,还有和地罗安保公司,去试过的,说他身手不行,他想,可能是看自己有犯罪记录吧。

进到小树林里,他看到一个衣着富贵的中年人倒在了水泥小路上!

他的喉咙上插着一把金丝编织的小刀,他双手把着那刀,那刀把上还有绿色的宝石!

当时,那个衣着富贵的中年人憋得满脸通红,眼睛里全是渴求他救命的神色------他认识这个人,叫上官什么的,他给他家多次送货了,而且每一次他都给自己不少的打赏!

这要是救了他,自己岂不是得的更多!

他赶紧上前,帮助他拔下了那把小刀,但是,却出了更多的血,还冒着粉红色的气泡,他感觉自己做错了!

但是,这个上官很快没有了呼吸------

这时他感觉不好了,马上起身要跑,可是来不及了,不知道是谁叫来的巡警,他当然不敢反抗了。

这是第一起公园凶杀案!

当时很快就吸引了大家的兴趣。

秦曦关部长带着他的刑侦队开始了侦破工作。

《汉唐时报》当时注意到这样的案子了,吸引人眼球的。

随后,他们陆续的报道都是对这个叫嵩山坳的超市快递员不利。

背弃自己的汉人身份,主动投靠鞑虏,谋个小官,敲诈勒索商人百姓,判了刑后,不肯悔改,骗了汉唐集团的身份证后,从事过让人恶心的盗版犯罪事业,从他在超市里提供的单人宿舍里,还搜出了非法占有的各种小物品,虽然不值几个钱,但是,这是一种盗窃行为!

他有过多次给这个姓上官的人家送货的经历。

这个上官家来自广州,原先是一个商人,有一定的积蓄,来这里后,全家都很低调,一直靠着积蓄生活。

一定是这个嵩山坳见财起意,偷偷跟着人家逛公园,寻机杀死对方!

在这个姓上官的原商人身上找到了他的钱包,钱包里都是一万马票之类的大面额纸币!

加起来有一百万之多,还不算零头!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们的1649 最新章节第八百三十六章 第一起公园凶杀案,网址:http://www.77gp.net/1/1139/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