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三岁啦(番外)(2/3)
作品:《快穿女配:反派他心狠手辣》一点意思都没有,我喜欢一个人玩。”
母亲感到很害怕,给他找了许多心理医生,但就是医不好,只有偶尔他做梦时,才会听到他叫“姐姐”,那个让他遗忘的人,越是遗忘,就越是想记起来。
她是那么的重要。
就好像没有了她,他的人生再也没有了乐趣。
他比女孩的父母,还要真切的爱着她。
虽然大人们总是不承认小孩对感情的认真,总是开玩笑般揶揄的说,那么小,懂什么啊?
小孩子的感情能有多深呢?不过转瞬即逝罢了。
殊不知,小孩子的感情,有时候超乎他们的想象。
他长大之后,考了很好的大学,当了一名警察,他忘却了她的记忆,却没有忘记和她约定的一切。
他要变成一个让所有犯罪分子都害怕的人。就像承诺的那样,要让那些人跪在地上求饶,把他们全部枪毙!
局里的领导很快发现了他心理有问题,对待犯罪分子攻击性特别强,并且在打击犯罪团伙非常拼命,这并不符合一个人民警察的标准,再加上他母亲三番五次跑到局里哭,没多久,他就离职回家,继承了家业。
后来刘宁才知道,在他被拐卖的那几年,父亲在外面有了别的孩子,母亲虽然找到了他,却也有了新的感情。
世事从来就是这么无常,看似其乐融融,其实内里已经崩溃腐烂。
她说的那些美好未来,就像是一场泡影,一碰就消失的了无痕迹。
但是他并没有就此放弃曾经的坚持,他不再受道德的约束,暗自用自己的方法惩罚那些人。
警方多次怀疑他有谋杀嫌疑,但总是找不到证据。
几年前,京城罗家认了一个叫刘明嫣的干女儿,听说是拿着阴阳鱼玉佩找上门的,说和他们早夭的女儿罗珠小时候是好朋友,想要将玉佩物归原主。
罗家对刘明嫣一见如故,为了感谢她,直接把她认做了干女儿,并让她住进了罗家,得到了十分优厚的待遇。
刘明嫣进入了上流社会,和其中一个豪门子弟恋爱了,怀孕了之后才发现人家已经结婚了,并不承认她的身份,她就是个不知廉耻的小首发
她像个泼妇般在人家家门口大闹,结果被人毫不留情的丢了出去,肚子里的孩子也没了。
没多久,她就出了车祸,不仅毁了容,还瘸了双腿。
警方根据线索查到了他身上,却没有得到切实的证据,无法证明他策划了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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