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再驳!(加更)(2/5)

作品:《晋砺

知,“国家名器不可滥授、黎庶膏血不可虚耗”,但何某虽然“资历浅薄”,可“自幼苦学、修身正意、明识雅度”,略假时日,一定可自证其无愧于这个名位、这份俸禄的!

朕可做他的保人!

最后,“朕既不德,以私意而干常典,以君父而怍色于赤子之前,甚矣!”

异日,必告罪太庙,求恕于列祖列宗,云云,云云。

如果说朝野对于第一份手诏的反应是“热闹”,对于第二份的手诏的反应就是“轰动”了——

还替人家操心“咋样下这个台”?殊不知,人家根本就没打算“下这个台”!

手诏的意思明明白白——还是要拜何云鹤为散骑侍郎!

对于“到了洛阳、不登贾府的门、却跑到东宫去做苦力”的解释,也颇合理:

天底下那许多高人逸士不应公府之辟,凭啥俺何苍天就一定要去打贾家的秋风?

段广手足无措!

臣下不肯奉诏的情形,自然不算太稀奇——历朝历代都不乏“强项令”一类人物;但那种事情不会出于门下。

君主一定用自己亲信管机要,君臣政见一致,没啥冲突的空间。

此次封驳,根源在君主并未“亲政”,段常侍不是君的亲信,而是相的亲信。

门下封驳,已是极罕见的事情了;封驳之后,皇帝坚持己见,那是真正绝无仅有了!

这意味着君权、相权直接对立,针尖对麦芒,要往大里闹了!

还有,诏书最后,皇帝几乎可算是在“罪己”——

作为臣下,将皇帝逼到如此窘境,绝不是啥光荣的事情!

毕竟,皇帝不过是要给新妇“旧恩”一个五品的散职,又不是像后汉哀帝那样,替自己的情郎无功封侯!

一定会有人说你“以下逼上、无人臣礼”甚或“心怀异志”啥的!

天地良心,说俺跋扈,容或有之,反逆的心思,那是半点也没有啊!

诏书开头那一段,也叫段广异常尴尬。

段广为官,其实尚属清廉,他替杨骏卖命,主要还是感激于舅父的知遇,同时,自己也有一番治世的雄心;五百匹绢不是小数目,在这样情形下,因为这样的事情受赐,叫他如何不尴尬?

咋办?

再次封驳?

这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如是,真就要闹的无可收拾了!

可是,若不再封驳,太傅的眼眶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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