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周梦蝶7(1/4)
作品:《指南剑》第二十八节
吴明听他滔滔不绝的说着,心下却有些不安,不由望了望左面的驼厮。那里关着五百多头骆驼,现在战士们大都出去了,除了两个看守的士兵,并无其他人。以这简飞扬的脾气,别嘴巴吃流了,來个监守自盗,去偷个一两头用來下酒,那可就恼火了。须知这些骆驼可是从艾丝特那里借來的,要是还不上,又得欠这刁蛮公主一个人情。所谓最难消受美人恩,对这波斯公主,已是一屁股加一肋巴的债了,自己到时候怎么还?
他的表情,全都落入简飞扬眼里。简飞扬大为尴尬,咳嗽了一声道:“大人放心,我虽然好吃,但不是沒个轻重的。况且普通骆驼肉再好,断沒有明驼肉好吃呢。”
“明驼肉?这世上真有明驼吗?”
吴明是真的吃惊了。他生于武术世家,对爱国诗词极度偏爱,所以对“明驼”这个词也并不陌生。中国脍炙人口的《木兰诗》里面,就有“愿借明驼千里足,送儿还故乡”的语句。清代孔尚任的《桃花扇?逃难》里有:“似明驼出塞,琵琶在怀,珍珠偷洒。”而郁达夫《題<文姬归汉图>》诗里有谓:“朔风度雁门,雪沒明驼足。”等等,甚至唐时西域的一些官职名都有明驼使一说。
明驼二字,在吴明以前的理解中,多半是对善于长途跋涉的健驼的一个统称。现在看來,恐怕也不尽然,否则的话,这次艾丝特借给自己的五百健驼,都可以算成明驼了,简飞扬沒必要如此大惊小怪。
“当然有啊。”
他正在转着念头,简飞扬就叫了起來。他生怕吴明不相信,把鸡肉搁在一边,比划着道:“大人我给你说,这明驼不说日行千里,五百里是绝对沒问題。而且腹有白毛,晚上这白毛还能反光,为旅人照明,令异兽不敢轻易接近。”
只要有只明驼,在沙漠,荒漠极多的西北三省行走,性命就有了极大保障。如果明驼真有这么好,那可算得上价值连城的珍兽了。吴明想了想,问道:“简兄,你不会真吃过明驼肉吧?那可真是糟蹋了。”
简飞扬得意洋洋地道:“嘿嘿,不瞒大人说,我还真吃过。”他又舔了舔嘴唇,接着道:“那天和几个兄弟去抓沙鸡,结果就看见一头骆驼倒在沙漠里,腹毛泛着莹莹白色,正和明驼的样子相仿。我一探气息,这明驼虽然出气多,入气少,但显然还活着,不是死肉。就吩咐几个兄弟抬回去,洗剥干净,整了个黄焖骆驼肉。啧啧,普通骆驼肉肉质极粗,但这明驼肉却极是鲜嫩,尤其是那驼峰,爽滑可口,实是无上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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