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被遗忘的记忆!(11)(2/4)

作品:《重生之绝世大小姐

有的事情,并不会因为谁,而有所特殊的。柳飘飘心中是这样想的,便也直接开口说了出来。

“不,皇泽不会,他不会相信你的,不会相信的。”姚碧琳如何能承认,又怎么能承认这个让她惊恐,让她避让的话题,她怕她一旦承认,她的信念,她的意志便会那样垮塌了,她还有一个孩子需要她的保护,事情不是还没有走到最后吗,她如何可以放弃,又怎么可以放弃?于是,也不知道是在安慰自己,还是真的不信,姚碧琳便开口极力的否认了起来,哪怕她的心中,已经对翰皇泽的选择,有了几分把握。

要知道,所谓神魔之子,顾名思义,便是神与魔结合所诞生的产物,一直被冠以足以捣毁一切的‘厄运之子’之称,而这里的魔,可不是始魔皇那样的挂着魔名的神族,而是真真正正的魔,也就是说,这里的魔是单指冥魔一族的。

当然了,并不是说所有的神与魔的爱情结晶都可以被称之为神魔之子的,神魔之子的产生,要具备顺应天命的运理,符合天地规则的限制,还有天时,地利,人和等一切因素,只有这一切的前提条件得到了满足,才会有很低很低的几率产生神魔之子,不过,很多时候,神与魔所结合的产物,只会是单纯的神魂盖过魔魂,神血压过魔血,具有神魂,流着神血的神,亦或者是,魔魂盖过神魂,魔血压过神血,具有魔魂,流着魔血的魔,像血统平均,神魂与魔魂刚好可以相互制约,达到平衡效果的神魔之子,毫不夸张的说,哪怕神与魔允许通婚,百万年都难出一个,更何况,神与魔之间,是禁止通婚的。

传言神魔之子一旦诞生,如若不立刻除之,假以时日,待她成长起来,羽翼丰满之时,便会顺应命运的安排,毁了整个世界。

而这样一个全世界的公敌,不说是人人得而诛之的对象,也绝对是不容于世的存在,所以,一旦冥灵帝被冠上了这个‘厄运之子’的称呼,成为了全世界的公敌,浩瀚天尊翰皇泽作为她的父亲,作为整个浩瀚世界最高的掌权者,不管是为了他自己考虑,还是为了他的族人,他的子民着想,都可以很轻易的猜测出他会如何选择,试想一下,谁会留下这个一个定时炸弹放在自己身边呢,那是傻子才会做的事情,不是吗?

姚碧琳心中清楚的知道,哪怕她再如何的想要催眠自己去坚定的相信翰皇泽,都不能改变,在这情感本就寡薄的皇殿之中,什么如大树一般的父爱,什么惊天动地,至死不渝的爱情,往往都是经不起利益的考验的事实。

在深深的宫闱之中,子弑父弑兄,父残杀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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