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4)
作品:《七零极品女知青》分家的时候还算顺利,虽然王金凤在院子里打滚撒泼,马艳兰哭天嚎地,肖承保、肖承安两兄弟黑着脸。
但在大队四个干部,十来个民兵,二十多个社员,还有跟着过来的9个知青,一帮看热闹的人紧盯下。肖家人根本不敢造次,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曲红梅、李霞两人请人帮忙搬东西。
王金凤两口子一时拿不出两百块钱来,本来想欠账,然后拖着拖着就不给了。
曲红梅哪给他们机会,直接把两百块换成粮食,再加上之前说好的六百斤粮食,几乎挪走了肖家地窖里一半的粮食。
她先前就说好了要肖家那块离大队颇远,靠大队后山脚下的肖家荒废老宅子。
肖家人搬走后,那里按理该归分为大队集体土地,可因为那里地质不够肥沃,种不出什么庄稼,又离队里人住的地方有点远。
队上像这样荒废的老宅子有好几处,大队都懒得把房子推了种地白费功夫,因此肖家老宅荒废了快20年都还在。
曲红梅是铁了心要和肖家的人断绝关系,也想关门过自己的小日子不被人打扰。即便肖家老宅荒废的不成样儿,她还是当着大家的面儿,给了50块钱给大队长,做买家宅的费用。
她是打算搬过去后,立马请人把那荒废的宅子给推了,重新建造一座结实的土墙屋子。
她把基地买了以后,那里就是属于她的个人财产,肖老头老两口子以后就别想找任何借口,把这基地要回去。
陈建设上任不到一年,队里原本有六个干部职位的,大队长、副队长、支书、妇女主任、治保主任。因为出了女知青被强自杀的事情,前面六个干部除了李有德这个书记,其余职位副队长取消,会计空缺中,队上的一切开销制度都由陈建设这个大队长,记分员王大明共同记账、保管。
大队里的土地其实不允许买卖的,不过私人住宅不一样,可以自由买卖。
大队这么多年没把肖家老宅收回集体,那基地就属于私人住宅,完全可以购买。不过卖的钱不属于肖家,而是属于大队!
曲红梅给的钱不少,买一个乡下荒废的老院子足够了。陈建设和其他三个干部商量了一下,做主答应了。
这期间肖老头以祖宅不能买卖为由闹腾了一下,李有德狠狠批评了他一翻,大致意思是别占着茅坑不拉屎,他便消停了。
乡下买卖宅子不像城里那么买房,需要去房管所过契啥的。
乡下就只需要大队开个证明,证明曲红梅于某年某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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