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贡院阅卷(1/3)

作品:《小学教师在大明

正当一众举子纵情饮宴之时,京师贡院中却灯火通明。

如今学子们连考三场,经历了九天六夜的苦战,交卷离开后,三千多举子的卷子已是收录完毕。贡院的官员就开始了忙碌。在内阁大学士余有丁的坐镇指挥下,会试阅卷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其实会试阅卷在考生们第一场交卷后就已经开始。

由于考卷首页有考生姓名、履历以及三代职业的填写,故而弥封所官员要把所有考卷的第一页折叠弥缝盖印,然后逐一编号。和乡试不同的是弥封所在弥封时,还需要按照考试的籍贯所在,在弥封的卷上注明南卷,中卷,北卷。

“南北榜”事件是南北卷的起因,洪武三十年会试,主考官刘三吾所取进士五十二名皆为南方士子,引得北方士子联名上书,朱元璋闻之大怒,下令由锦衣卫彻查,但是彻查结果是刘三吾确是清正廉明,并无徇私舞弊之处。

洪武皇帝依旧认为刘三吾所取有偏,遂亲自阅卷,定六十一名进士皆北方士子,史称“南北榜之争“,亦称“春夏榜之争“。

虽然当时事件被洪武皇帝朱元璋用铁腕手段解决,但是矛盾依然存在同时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直到明仁宗洪熙元年,当时的大学士杨士奇提出按地区录取进士的办法,最后设立分地区取进士的南北卷制度。

按规定,南卷取十分之六,北卷取十分之四。到了宣德年间,又从南北卷中分出中卷,规定南卷取五十五名,北卷取三十五名,中卷取十名。虽然在景泰年间一度废除南北卷制度,但是因为触及到太多人的利益而遭到强烈反对,于景泰五年再次恢复南北卷,此制度最终延续至今,最终确定下来的南北中三大区域如下。

南卷的范围包括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五省,以及南直隶的应天、松江、苏州、常州、镇江、徽州、宁国、池州、太平、淮安、扬州和广德州。

北卷范围是山东、山西、河南和陕西四省,北直隶的顺天、保定、真定、河间、顺德、大名、永平、广平和延庆州、保安州,以及辽东、大宁、万全三个都司。

中卷范围是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四省,以及南直隶的庐州、凤阳、安庆和徐州、滁州、和州。

南北卷制度和后世高考分区考试制度相仿,都是为了平衡各方利益而成,其中牺牲最多的自然是科举强省,比如大明朝时的南方诸省,比如后世的江苏山东河南等省。

弥封所官吏糊名定卷后,就是誊录所的官员进驻,他们把编好号的试卷一一用朱砂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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