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二章 笔锋杀尽山中兔(1/2)

作品:《护花之少年仙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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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笔种类繁多,按其笔毛种类不同,大致可以分为:羊毫笔、狼毫笔、鸡毫笔、紫毫笔、鼠须笔、猪鬃笔、兼毫笔。 其中,尤以自豪毛笔最为昂贵。

紫毫笔挺拔尖锐而锋利,弹性极强,取自野兔项背之毫毛制作而成,因其呈黑紫色而得名。因其毫颖不长,是以无法书写牌匾大字,不过,若要是书写字,则更易力透纸背,使字迹看起来劲直而有力。

夏家老爷子手中握着的那支紫毫,为佳品中的佳品,世面上根本购买不到,出自于江浙一带湖州某位民间制笔大师的手中,乃是几年前友人所赠。

爱好就是这样,如果一个人痴迷其中的时候,往往会不计成本地投入。夏老爷子一生还算是清贫廉洁,对于物质生活没有太高要求,他所有的钱几乎都用在了书法之上,无论是墙上那些名家字迹,还是书桌上这笔墨纸砚,都极为昂贵。

夏老爷子右手握着紫毫笔,蘸饱了墨汁,微微凝目,脑中勾画着轮廓,却是并未立即下笔。叶晨和夏博望在一旁看着,也没有开口打扰。

短暂的沉寂之后,夏老爷子微微地吸了一口气,陡然沉肘,只见笔走龙蛇,顷刻之间,那雪白的宣纸之上便出现了几行宛如蛟龙翻飞一般的行草字迹。

字,当真是好字!

从下笔到收笔,一气呵成,没有丝毫的停顿。乍看之下,那宣纸之上的字迹宛如铁划银勾一般,竟是隐约之间透着黄沙百战的杀伐之意。倘若细细观摩,却又有那么几分醉酒溪畔、古松横生的癫狂味道。

夏老爷子慢慢地将手中毛笔放下,抬眼向叶晨看去,面露微笑问道:“先生,如何?”

“虽多尘染色,尤见墨痕浓。怪石奔秋涧,寒藤挂古松。”叶晨顺口将宣纸上那几字读了出来,笑着道:“这是当年韩偓形容怀素书法的诗句。不过。用来形容您这幅字,还是稍显不恰当。在我看来,李白有两句诗比较贴切:墨池飞出北溟鱼,笔锋杀尽山中兔。”

“哈哈,先生得妙啊。”夏老爷子顿时大笑了起来,“当年李白写这两句诗的时候,肯定想不到。几千年之后,居然还有一位如此活灵活现解释其中含义的先生。”

这一老一话语之中有那么一点机锋。夏博望在一旁听得一头雾水,忍不住挠头。

夏老爷子扭头道:“博望啊,你以后还是要多读一点书,不要总是流连于那些尔虞我诈的纷争之中。你看看人家先生,当真是让老头我都感觉到望尘莫及啊。”

夏博望问道:“爷爷,这两句诗难道有什么特别的含义么?”

“诗句原意是,怀素练习书法的墨池比那北溟还要打,他下笔之多,笔法到了一定境界之后。甚至可以杀死山中的野兔。寓意书法这东西,需要勤勉练习,才能达到一定的境界。不过,先生用在此处,却不是这等意思了。唉……”夏老爷子着,轻声叹了一口气。

他伸手一指宣纸上的字,继续道:“我如今老了。笔力远远不及当年,所以这幅字写得并不尽如人意。你看这几笔,扭扭曲曲,不就像是一条鱼么?再者,我戎马一生,身上自然难免沾染了杀气。之所以开始研习书法,就是为了抹去那杀气。不过最近这一段时日,大概是真的到了油尽灯枯的年岁,这杀气反倒是愈发难以抑制,行笔之间,癫狂是假,杀伐是真啊。再加上那毛笔为紫毫。可不就是杀尽了山中野兔么?”

“啊?”夏博望在一旁听得目瞪口呆,实在没有想到,只是两句诗而已,其中居然还有这么多的意思。

“先生,不知我理解得可还对?”夏老爷子看着叶晨问道。

叶晨只是一笑,未置可否,毕竟这并不算是褒义,承认之后多多少少会有那么些尴尬。他走到了书桌之前,伸手拿起了那幅字,又细细看了一番,这才开口问道:“夏老先生,如果没有看错的话,您应该是肺部有疾吧?”

“噢?的确如此,先生,你是如何看出来的?该不会是通过这幅字吧?”夏老爷子面露疑惑。

叶晨点了点头,伸手指着宣纸上其中几个字道:“能看得出来,您在写这几个字的时候,行笔有稍微的滞慢,而且笔力也偏了几分。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是呼吸不畅所导致的。事实上,我也懂那么一点点微末的医术,刚见您面的时候,便从您的面相之上看出了一些端倪。”

话一完,夏老爷子和夏博望的脸上顿时露出震惊万分的神色。他们平日里自然接触过不少的神医,可是像叶晨这般从面相和行笔上看出病情的,却是听都没有听过。

夏博望顿时忍不住问道:“先生,实不相瞒,我爷爷他的确患有肺病。既然您懂医术,不知道能否帮他老人家诊治一下?”

实话,按照常理来,夏博望提出这样的要求的确是有些冒失,毕竟他同叶晨之间关系目前尚不明确。不过,这倒也可以理解,一是因为夏老爷子早已病入膏肓,早就被各种专家宣布时日不多,所以有那么点病急乱投医的急切。二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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